广东省珠海市2009上半年自考结业证发放告知
2015-03-30 来源:山西自考网 评论:0 点击:
经广东省自考委审阅同意,凡在2013年6月请求处理结业手续的考生, 请按下列组织收取结业证书及考生档案。
一、发放组织:
区(县级市) | 发放时刻 | 发放地址 | 联络电话 |
珠海市招考办 | 10月10日 —10月19日 | 珠海市香洲公民东路112号四号楼就事大厅 | 2121325 |
发证办公时刻:上午9:00—12:00 下午3:00—5:00(周六、日照常上班) |
二、收取方法:
带着请求处理结业手续时用的准考证和自己身份证。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别人代领,收取时应带:结业生的准考证、身份证、代领证者身份证及这三证的复印件(三证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代领者要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收取的结业专业及专业代码)并写好由自己签名的托付书。
三、留意事项:
1、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准时收取《结业证书》的考生,请于11月15日到市自考办收取。
2、单个经广东省考委审阅不符合结业条件的考生由市自考办告诉考生领回申报资料。
3、依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则,自学考试《结业证书》只制发一次,丢失不补。如收取《结业证书》后发作丢失、损坏、被盗等全部职责均由考生自己和代领者承当。
4、工商行政处理(A020112)专科的结业证未到,详细收取时刻由市自考办告诉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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